正確投保觀念(二):
1、
1、愛太太、小孩的人,就是幫賺錢的人買保險,
受益人寫太太、小孩,讓她們的生活無後顧之憂。
2、保額應以保費的「倍數」(保額÷保費)來計算,倍數愈大愈好,
用最少的錢買到最高的保額。
3、歐美各國的壽險平均保額至少有500倍(保額÷保費),
金管會鼓吹要雙十原則
「保額是年收入的10倍、保費是年收入的1/10」,
也就是100倍保障,
可是台灣2012年壽險平均保額卻只有2.24倍。
為了趕上歐美各國500倍的保障水準,
我們追求壽險平均保額至少要投保400倍壽險,
也就是雙二十原則
「保額是年收入的20倍、保費是年收入的1/20」,
才能讓「養家的人」無後顧之憂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