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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保書填寫
1. 要保書文字應以藍筆正楷填寫力求工整並保持清潔,除要保人外並需被保險人親簽表示同意。
2. 要保書(要保人、被保險人、法定代理人)一律採簽名方式認證。要保人如為法人者 ,請蓋公司行號印鑑及負責人印鑑。
3. 15足歲至未滿20足歲之未成年者所有投保文件均需經其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,但已婚者不在此限。
4. 被保險人不識字,依民法總則規定得以右手大姆指印代替 ,並由二位見證人於要保書上簽名認證。
5. 聯絡地址請填寫本公司能聯絡之處,並請註明郵遞區號,住址勿填寫郵政信箱。
6. 身份證字號應確實填寫,如為外籍人士(限合法入境者),應填寫護照號碼,並請檢附護照影本及雇用證明影本。
7. 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應確實填寫按足歲計算。
8. 要保書以下欄位如有塗改,請要保人於塗改處簽名或重新填寫要保書:
- 要保人、被保險人、法定代理人、受益人
- 被保險人工作性質、保險金額、保險期間、健康聲明或告知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