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?理財? 養老險的迷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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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唐志倫/精算師(台北市)】

2010.07.28 01:28 am

 

報載政治人物投資壽險、養老險保單,已成趨勢。

養老險的費率結構,是由「生存險」的保費,加上「死亡險」的保費而成。「生存險」的被保險人必須活過保險期限,才能領到保險理賠;若保險期限內死亡,則領不到任何理賠金。反之「死亡險」必須期限內死亡,才有保險金可領。

一般買養老險的人,通常在退休年齡前,不管您65歲或70歲退休,領取養老金時,必定仍活著。因此,一定領得到「生存保險金」(台灣地區男性均壽76歲,女性均壽82歲),所以「生存險」的保費必定很貴(因為幾乎百分百理賠),占整個養老險保費的八或九成(視購買時年齡而定)。換句話說,這部分形同將保費借給保險公司,若干年後低利領回而已。

「死亡險」則相反,在保險期限內死亡的機率低,因此保險公司理賠的風險低,自然保費相對低廉許多。保險公司賣養老險的利潤,來自於「生存險」的鉅額保費拿去投資,獲高利後將零頭發給養老險的受益人;購買本險的保戶,則形同把鉅額保費,交給保險公司放「低利定期存款」,退休時領回而已。

聰明的政治人物(及投保大眾),應謹記:保險重保障,理財重獲利。因此,買壽險應重「終身險」(終生保障)或「定期險」(定期保障)。至於養老險,把「生存險」的高額保費,拿去請專業的投資理財公司處理,獲利必定倍增於保險公司的養老金給付。

2010/07/28 聯合報】